关于做好重要客情报告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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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(院长、外事)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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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上级部门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为保证学院领导及时掌握重要客情,统筹安排各项工作,现就做好重要客情报告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告范围

1.中央、国家机关和省级党政机关正处级及以上领导,厅级及以上离退休老同志。

2.地市级以上党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协派出的综合性的调研组、督查(检查)组、考核组。

3.地市级以上党政代表团、兄弟高校校级领导、国(境)外大学校长、副校长,大型企业主要领导。

4.国内外相关学术领域知名教授、学者,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或机构主要负责人。

5.学院邀请的其他重要来宾。

二、报送要求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要尽早详细了解来院领导及随行人员职务、工作内容、抵离时间、交通工具和活动安排等情况,第一时间将《重要客情报告单》报给办公室。


附件:重要客情报告单




办公室

2022720


 苏农林院办〔2022〕8号 关于做好重要客情报告的通知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