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上交证件:公务普通护照及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须在回国(境)后7日内交外事办统一保管;中层干部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交组织部保管。
2.提交总结:团组须在回国(境)后15天内向外事办提交出访总结、实际访问日程、《因公出国(境)团组信息反馈表》和《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》。(附件:回国登记模版)
3.经费核销:团组须在回国(境)后1个月内,到外事办和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核销手续,具体报销要求参照《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因公出国(境)费用报销指南》,所有费用须一次性集中报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