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学院202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

来源:
党委(院长、外事)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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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:

为认真贯彻江苏省因公出国(境)管理有关规定,加强学院因公临时出国(境)管理,合理安排出国(境)经费预算,现启动学院202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申报工作,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原则

1.坚持总量控制、计划管理的原则,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,统筹安排对外交流合作任务,科学制定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。

2.坚持因事定人、人事相符的原则,确保出访任务明确、人员合适。

3.遵循厉行节约、勤俭办事的原则,合理安排出访时间和费用。

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申报须知参见网站:https://bgs.jsafc.edu.cn/info/1046/1460.htm。

二、申报范围

学院全职聘用的教职工(含在籍学生),执行因公出国(境)校际交流、学术交流、合作研究、进修培训、教育教学活动等任务,参加国际会议会展、国际比赛等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各二级学院(部门)应根据工作需要,科学制订202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出访计划,出访计划应明确出访人员、任务、时间、地点等信息,同时填写《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2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申报表》,并于11月6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wsb@jsafc.edu.cn,于11月9日将纸质稿报送学院办公室,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该年度无出国(境)计划。

2.各二级学院(部门)因公出国(境)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,严格控制因公出国(境)经费总额,且经费来源必须经计划财务处同意后才可用于因公出国(境)使用。费用标准必须严格遵照财政部、外交部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3〕516号)、《财政部、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行〔2017〕434 号)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,无经费预算安排的出国计划将不予批准。费用标准参见网站:https://bgs.jsafc.edu.cn/ygcg/gzzd.htm。

3.办公室将初审通过的出访计划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,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。

4.审批通过后,由办公室根据下一年度出访计划办理因公出国(境)手续。

5.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的事项,请随时联系。联系人:刘莎(综合楼708室),联系电话:600584。

 

附件: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2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申报表

 

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

2026年10月30日